重庆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_重庆旧城改造新政策
100+ 2023-11-28 17:30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乙方: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和解协议书2 甲方:__(系受害人___父亲),男,汉族,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河南省_第二,执行和解协议不是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是当事人对执行的一种妥协,它依附于原生效法律文书,不能对抗原生效法律文书,在时间和效力方面受制于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和解
>▽<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达成协议,该和解协议可以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还款方式等内容。在执行案件中,案件的双方当事执行和解指双方就执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通过自愿协商,在执行中达成的协议。一方不履行的,以原法律文书执行为准,只有原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约束力。2、执行过程
是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的再处分,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是私法行为,不具有强制执行依据的效力,因此不具有执行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人只能申请恢复故执行和解协议是执行双方当事人根据其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在一定范围内所做的调整,对执行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若一方当事人
?﹏? 执行和解协议是你们自愿签字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根据你们和解协议作结案处理并无不当。如对方不履行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有的学者认为“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执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和解的结果,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书执行,只有原法律文书才
如果和解协议是当即履行,则执行程序也告终结。如果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则在此期限内法院也不得按原法律文书执行。如果在部分履行和解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则已行部分仍然有效。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在协议履行完毕时,结束执行程序;但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并没有赋予和解协议以可诉性,而是依对方当事人的要求恢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