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4条第二款原文_刑法204条数额巨大的标准

370 2024-01-03 15:56

刑法第204条第二款原文_刑法204条数额巨大的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实际上,刑法204条第2款之所以不对偷税罪及骗取出口退税罪两罪想象竞合时的处断方式做出规定,正是因为立法者在该场合依然坚持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因此无需在分则

+▽+ 从司法层面来说,应当说刑法第204款的表述已清楚地表明对上述第一个问题以偷税罪论处,对第二个问题言外之意要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但从立法层面第二百零四条【因申诉而重新审判的事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扫码下载法律效力位阶:法律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性:有效施行日期:2021-03-01 公布日期:2020-12-26 WPS版本公报原版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偷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

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我国《刑法》关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原则的适用显然存在弦外之音。《刑法》第204条便是个例外。该法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假报出口或者其他

ˋ0ˊ (分析原文)《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逃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则按照骗取出口退税罪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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