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_重庆拆迁补偿政策

937 2023-12-03 23:54

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_重庆拆迁补偿政策

货币补偿款=(应安置面积(每人30平方米)×户口人数+可增加面积)×货币补偿标准。货币补偿标准安置人员认定房屋所有权人非本村成员和一户多宅补偿住房安置对象合法拥有两处或者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八条征收家庭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的8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

+﹏+ 土地补偿费由区县征地实施机构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被征收土地为家庭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的80%(区片综合地价的24%)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收土地其他地上附着物(不含堡坎围墙、地坝、道路、坟墓、机井)和青苗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综合定额补偿标准为1.3万元。拟征地范围内林地上的林木

?ω? 1.对具有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房屋,其房屋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结构、年限等因素,按本通知附表2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对具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企业的一、重庆市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

ˇ^ˇ 重庆市巴南区农村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标准明细安置补助费=38000元/人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25000元(含青苗费3000元)。坟墓迁移费:土地补偿费由区县征地实施机构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安置补助费由区县征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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