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合作区历史_深汕合作区的经济发展状况

645 2023-11-28 17:13

深汕合作区历史_深汕合作区的经济发展状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SSCZ),全称为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全国第一个特别合作区、拥有地级市管理权限,是深圳市和汕尾市共同合作管理的地级市。在中国首个区域合作长效机制方面2011年2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2011年5月21日

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当时杨安都!五代十国时期,岭南一带为南汉所辖。大宝元年(958年),改循州为祯州,海丰县隶属祯州。北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因避太子趟祯之讳,改祯州为惠州,海丰县2018年12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式揭牌,这意味着合作区正式成为深圳第11个区。接下来还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比如把合作区地税、国税都调整为深圳管理。包括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深汕特别合作区是由省委、省政府委托深圳、汕尾两市共同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享有着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合作期限从2011 年开始计算作为深圳唯一拥有农村的区域,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打造具有浓厚历史氛围的都市乡村。新厝林村位于赤石片区,是深汕合作区内唯一一处

+△+ 12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下称“深汕合作区”)揭牌,标志着深汕合作区正式步入由深圳主导的发展阶段,一体化进程加速。体制调整后形成“独特而完整”的飞地模式早在七年前,2011年5今年以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合作区”)在基层党建领域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一批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涌现,涵盖讲述“我的深汕故事”、精品党课下基层、深汕讲师团、深汕


上一篇:深汕合作区发展定位
下一篇:深汕合作区的经济发展状况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