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辩护_污染环境罪证据标准

831 2023-12-22 16:36

环境污染罪辩护_污染环境罪证据标准

关于实行行为的辩护策略,污染环境中的实行行为一般表现为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联的行为,因其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所涉及到的知识面非常广,辩方在此环节中,一定要深入了解案件相污染环境罪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1.1.无罪辩点:主观上不具有污染环境犯罪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污染环境罪1.2.案号: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泊头市院一部刑不诉〔2020〕43号)1.3.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二)主观明知之辩。主观明知是认定主观故意的核心要素,而主观故意是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过失只有法律规定才构成犯罪。所以,主观明知是直接关系到是否有罪的问题,是首要的辩

ˋωˊ 导读:污染环境罪案辩护词的书写是包括首部、正文以及尾部三个部分的,一般来说,在首段部分是需要写明我国的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基本信息的,在正文部分是需要写明相关的辩护意见、被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统

辩护词---陈某某污染环境罪尊敬的审判长:浙江择法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陈某某妻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陈某某的辩护人。辩护人在经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后,参与本次庭审,在污染环境罪中,有毒有害物质等并没有清晰、完整的界定,在司法实践中其认定专业性、技术性极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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