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屋拆迁律师咨询费用动迁_重庆征地律师事务所电话
100+ 2023-11-22 15:53
周**、蔡*因其他所有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0)浦民一(民)初字第169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0年5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6本案系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主要争议涉及在双方当事人在协议无法履行终止后对协商重新安置房屋存有分歧的情况下,违约方提供的替代履行方式是否合法、合理以及应
目前涉及动迁诉讼的主要有两类案子,第一类是被征收人内部协商不成要求法院分割动迁款的共有纠纷,第二类是因对政府强制征收决定不服起诉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动迁款分割动迁房买卖纠纷案例如下:上诉人(原审被告):薛某X。法定代理人:唐某(系薛某X之母),住上海市杨浦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律师,上海xx律师事务所。被上诉人(原审
原告陆廷佐诉称:原告之父在上海市海宁路691弄等地块有一批房地产,因产权的归属与被告闸北房地局存在矛盾,导致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故被告应当回避,不应由其对原告与第三人上海动迁房买卖纠纷案判决书
发表时间:2011年02月23日关键词:动迁房
>▽< 孙义坤
801893002
摘要
经本院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院认为,根据本
公租房动迁引发拆迁补偿纠纷事情发生在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泰兴路703弄122号(原叫上海市淮安路397弄122号),原来整幢房由蒋震环开办“荣震机器厂”,1958年3动迁安置本是好事,但在上海静安区有一对姐妹就因为动迁安置利益分配问题起了争议。一闹就是好几年,先是动迁时,妹妹强占了准备动迁的房屋,导致姐姐无法按期交房领取动迁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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