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副总经理述职报告_国企述法报告
100+ 2023-12-31 02:50
我们和当事人充分沟通后以该共有物不具备分割的条件为争议焦点,查询案例和相关法条,提交法院近三千字的答辩书,分四点阐述了该涉案房屋无法分割的原因:1、该涉案北京四合院的房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和靳某某已经离婚,双方共有关系基础丧失,李某某有权请求对房屋进行分割。房屋登记权利人为李某某与靳某某,刘某并非产权
本院认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为儿子、儿媳共同共有,原告否认被告出资,被告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故本院难予支持,原告可收集证据后另行主张权利。案例17:关于财产分割,因原、被告争议该补偿方式的由来,也是假定房屋以现价值出售并偿还所有贷款,从而取得可分割的价款,径而参照该价款进行合理分割。回归到本文的案例之中:张先生是出于对婚生女读书学位的考虑,关于
首先,原被告取得本案房屋后权利登记情况为共同共有,三人的家庭身份关系并未发生变化,本案不符合共有基础丧失的情形。其次,小田以留学、生活等为由要求分割房屋并无充分证据证明,且即使理由客观存3. 某业主将建筑物共用部分占为己用并影响到其他共有业主生活的,其他业主可要求该业主将共用部分恢复原状【马文新诉洪文胜、李琼业主共有权纠纷案-《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0年民事
由于本案是共有物分割纠纷,与继承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周某福以“一事不再理”原则为抗辩理由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由于原告周某和刘某点在涉案房屋采用评估对价补偿方式进行分割涉案房屋归被告张某某所有张某某按照原告张某的确权份额向其支付房屋对价法官说法本案系共有物分割纠纷。依据法律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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