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管辖哪几个基层法院_被告是政府的民事案件管辖法院

210 2023-12-19 07:14

一中院管辖哪几个基层法院_被告是政府的民事案件管辖法院

一般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一般是一个地区内)的重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也就是省内)的重大案件由3、基本上诉规则,即一中院管辖如下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浦东、徐汇、长宁、闵行、奉贤、金山、松江;二中院管辖如下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黄浦、静安、虹口、杨浦、宝山、普陀、

2、红桥区人民法院依法集中管辖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自赔案件。津南区人民法院依法集中管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自赔案件。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位于长宁区虹桥路1200号,下辖浦东、徐汇、闵行、长宁、松江、奉贤、金山等7个行政区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

区县级法院是中级法院下面的三级法院,它们的职责是审理本区县的上诉案件和其他特定的案件。中国共有2851个县级行政区,每个县级行政区都设有一个区县级法院。这管辖范围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南开区人民法院、河北区人民法院、红桥区人民法院、西青区人民法院、北辰区人民法院、宝坻区人民法院、武清区人民法院、静

二、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我院管辖以前述七个区范围内以区人民政府和海关为被告的案件。此外,以下以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不属于我院管辖范围,3.中级人民法院,主要是地级市,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往往是全市按照行政区设置几个中级法院,如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基层人民法院,主要是区县、县级市,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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