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争议纠纷
100+ 2023-11-20 17:16
我们的意见,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可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但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对适用具体条款又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应适用民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即履行地法院管辖。理由是,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
C银行提出执行异议,认为租金不属243条规定的“收入”,要求撤销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分歧】关于本案执行款项的性质,实务中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各位大佬们求求了!为什么是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啊?诉讼请求不是给付租金吗?为什么不以货币给付的,以接受货币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个判断顺序和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法
╯0╰ 但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对适用具体条款又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应适用民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即履行地法院管辖。理由是,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为增加迷惑性,以约定管辖法院作为解题干扰信息。解答管辖类试题,应首先确定案件的案由,再结合该案由有关管辖的特殊规定作答,即要求支付租金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纠
●﹏● 这就排除了租赁物的交付地、运输地等合同履行地作为管辖法院的确定。2、当租赁合同是因欠付租金而产生的纠纷,则涉及到承租人的义务。如果对此义务的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到期租金属于“收入”还是“到期债权”,法院要求扣划租金的执行措施是否合法,实务中有不同的观点:(1)第一种观点租金属于被执行人的收入。《民诉法》第243条
╯﹏╰ 这就排除了租赁物的交付地、运输地等合同履行地作为管辖法院的确定。2、当租赁合同是因欠付租金而产生的纠纷,则涉及到承租人的义务。如果对此义务的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1.枫桥公司起诉甲公司和恒通公司要求支付租金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答:应由“枫叶”写字楼所在地S市A区法院管辖.理由:根据相关(或《民事诉讼法》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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