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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2023-12-08 17:41
一、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能否并用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所以不存在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并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违约金赔偿和损失赔偿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降低。根据最高人
╯▂╰ 赔偿损失应当以守约方有损失为前提;同时,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违约方也要全部赔偿,通过赔偿使守约方的利益能够达到合同得到履行的相应状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和义务或者违约责任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违约责任的默认规则,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规则。3.1违约责任的默认规则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损害赔偿通常要与实际损害相结合,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即使在没有损害的情况下,也应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补偿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须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
违约金是应用最广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民法典第584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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