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土地标准公示_控规公示

809 2023-12-31 05:10

雁江区土地标准公示_控规公示

一、修订后的资阳市雁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2023年1月1日起,已组织征收报批的,或已取得用地批复但区政府未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和未批复《二、资阳市雁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4:6。三、根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征收集体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

公示日期: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17日公示形式:雁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028-26920657(雁江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联系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政府东路62号(老(一)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资雁府发〔2020〕12号)规定执行。二)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资雁府发〔2020〕12号)规定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区域核定为雁江区Ⅰ区片,区片综合地价为45300元/亩,被征收土地位于资阳市雁江区雁江镇新堰村1、3、9、10、11、12组;松涛镇红岩子社区4、9组,面积约824.6325亩。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

一、《资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组织征收报批的,按该标准征收;在此之前已取得用地批复但尚未开展征收工公示形式:雁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彤028-26920657 联系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政府东路62号(老区政府办公楼3楼303) 公示期内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对公示内容提出意见。附

ˋ△ˊ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2022-E-015(雁)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2022年05月20日至2022年05月29日三关于公布执行资阳市雁江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强化政府对土地市场


上一篇:资阳土地整理项目祥符镇
下一篇:控规公示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