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管辖5亿元的案件_法院管辖范围

839 2023-12-19 04:06

中院管辖5亿元的案件_法院管辖范围

高院≥50亿元中院≥5亿元≥1亿元基层<5亿元<1亿元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级别管辖标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2021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明确了:“1.双方当事人均在或均不在本省的,当地中级法院管辖诉讼标

01 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02 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长春中院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管辖范围一、民事案件1.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吉林省行政辖区的,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当事人一方住所

本次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可谓是有史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各地中院普通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标准不再有区分,同时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大幅度提高,基层最高可受理诉讼标的实践中常常存在法院对企业财产超封、超扣的情况,以此逼迫企业提前和执行方、原告方进行调解、和解。

广州中院管辖范围是哪些?看图) | 一审案件(一)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二)民商事案件1. 诉讼标的额在5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当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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