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金平案最后检察院赢了吗_余金平案件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221 2024-01-02 12:21

余金平案最后检察院赢了吗_余金平案件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导读:余金平交通肇事一案,一审时检察院建议判三缓四,一审法院判处二年实刑;检察院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抗诉,被告人余金平以同样理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改判加重为三年六个月余金平案二审的法官用心良苦,判决书长篇大论,其亮点在于说理充分,值得肯定,但其宗旨却是甘冒突破“上诉不加刑”原则之大不韪,竭尽全力以纠正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认罪认罚具

(-__-)b 并通过间接证据分析推理,最终认定:余金平“对于驾车撞人这一事实应是完全明知的。在此情况下,其始终辩称事故发生时自己不知道撞人,只感觉车轧到马路牙子,这与本案客观证据明显不符。”撞人后余金平驾车逃逸,次日5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6月17日,余金平赔偿被害人近亲属160万元,获得谅解。关键问题在本案审判程序的魔幻之处:1)一审检察院在余金

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的抗诉及余金平的上诉;撤销该案一审判决;余金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纪检干部身份影响缓刑?抗诉机关认为,余不难发现,最后的判决结果是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相互妥协的结果,双方各让了一步。在我看来,余金平案是一个足以载入中国司法史的重要案件。不过,普通百姓不知道也

?▽? 余金平交通肇事案的二审判决,力图以一种独立特行的方式维护社会价值,而且判决对案件中一些争议问题的分析不无理据,法院力图通过裁判维护“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框架并防止认二审判决与上诉不加刑原则相冲突具体表现在余金平交通肇事案中为,检察院抗诉(抗轻)时,二审法院认为检察院的抗诉行为可以使得判决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属于例外情形,结果便是

余案中,从一审法院的裁判说理,到二审检察院的抗诉、被告人的上诉,及二审法院的裁判说理中,都是旗帜鲜明的认为缓刑轻于实刑。持应判缓刑的检辩双方拼命举出的都是罪轻证据,认为余金第一起是诈骗案,起诉书指控诈骗罪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公诉人却当庭口头改为诈骗数额巨大,这一变更无疑对被告人有利;第二起是涉黑案,公诉人当庭口头改变了对多起个案的指控,而多起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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